西安利之星事件看似已经“圆满”,然而让人们思考的事情很多。
西安女硕士讲道理讲了20多天,条件从退款换车到最后修发动机,这是讲道理的结果,无怪乎女硕士发出我受的几十年教育是奇耻大辱的感慨。然而变身“泼妇”,坐上汽车盖,一切迎刃而解,政府有关部门介入、奔驰道歉换车,退还金融服务费、去德国奔驰工厂参观、十年“一对一”VIP等等。我们不禁要问:为什么讲道理不能解决问题?为什么守法依规不能解决问题?非要“闹”?
一个女硕士变成“泼妇”成功了,没有变成“泼妇”,还在讲道理的千千万万女博士们该怎么办?如果女博士、女硕士们讲道理不能成功,非得变身“泼妇”才行,这不是逼良为娼又是什么?
自南京彭宇案之后,很多老人摔倒却没人扶,社会道德水准呈急剧滑坡之势。不是人们失去善良的心,而是做好事者不但没有受到褒奖,受到赞扬,连起码自身权益都受到侵害,惹一身骚,费时费力还得赔钱。被扶老人反诬扶人者,连脸都不要了,更谈不上良心。讹人成功,可以获得金钱;如果有人有录像作证老人说谎,大不了一句“记错了”“不好意思”而已,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。
古人云:莫以恶小而为之,莫以善小而不为。当法律不能保护做善事的人,哪怕是一点点小善;法律不能惩治作恶者,哪怕是一点点小恶;当执法者以老好人姿态,采取息事宁人做法,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,不能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,这样的法律即使有也无异于聋子的耳朵,执法者无异于作恶者的帮凶,就无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。
如果女硕士讲法讲道理,利之星4S店能妥善解决问题;如果我们政府部门在女硕士反映问题就介入,依法依规处理,女硕士还用变“泼妇”吗?还要上机器盖吗?
如果老人被帮扶反而讹人,以敲诈罪论处,老人还敢讹人吗?善良者、助人者会越来越多,会极大提升促进社会道德水准和助人为乐之风。
如果我们的法律是让好人变坏的法律,我们的执法者是让好人变坏的执法者,善良的人,做好事的人不能获得褒奖赞扬提倡,利益没有受到保护;作恶者没有受到惩处,社会上就会出现千万个女博士、女硕士变“泼妇”。这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?人会是怎样的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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