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 | 洪通股份:客户成立次年交易达3800万元 与供应商关系匪浅独立性存疑

2020/10/17 9:09:00 阅读量:

也就是说,2015年3月4日,由周福滨持股70%的汇龙能源成立,其成立次年便成为洪通股份的大客户,且交易额上千万元。20天后,洪通股份成为新源洪通的控股股东,周福滨成为新源洪通的负责人。而仅几个月后,周福滨“匆匆”离任,不再担任新源洪通的负责人。汇龙能源不仅是洪通股份的客户,也是洪通股份的供应商。大客户成立时间是否过于“巧合”?洪通股份与汇龙能源之间的交易真实性存疑。

 

二、与供应商兼客户关系或“不一般”,业务独立性存疑

问题远未结束,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哈密锦泰”)与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疆锦泰”)既是洪通股份的供应商,也是洪通股份的客户,洪通股份与该两家公司关系或“匪浅”。

2019年4月16日,新疆锦泰将其持有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哈密洪通”)的40%股权转让给洪通股份。转让完成后,哈密洪通成为洪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。

据招股书,新疆锦泰与哈密锦泰受同一方实施重大影响。新疆锦泰股权结构中,刘洁持有75%股权、高妹妹持有25%股权。而哈密锦泰股权结构中,何文波持有50%股权、高方良持有50%股权。

2017-2019年,哈密锦泰是洪通股份第五大、第二大、第二大供应商。同期,洪通股份向哈密锦泰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04.3万元、5,616.51万元、7,565.4万元,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1.08%、12.12%、12.88%。

2017-2019年,洪通股份对哈密锦泰销售液化天然气(Liquefied Natural Gas,以下简称“LNG”)的金额分别为104.95万元、108.92万元、18.03万元。

与此同时,与哈密锦泰受同一方实施重大影响的新疆锦泰,也是洪通股份的客户及供应商。

2017-2018年,洪通股份对新疆锦泰销售LNG的金额分别为120.18万元、70.45万元。同期,洪通股份向新疆锦泰采购LNG的金额分别为339.41万元、74.38万元。

而哈密锦泰股东何文波曾持有新疆锦泰股权,也曾持有洪通股份另一子公司的股份。

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,何文波曾是新疆锦泰的股东及负责人。2018年8月10日,何文波退出新疆锦泰。

据公开信息,何心庆、乔丽娟曾是新疆锦泰的股东。何文波、乔丽娟曾是洪通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新源洪通的股东。

此外,招股书显示,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霍尔果斯投资”)持有洪通股份9.06%的股份,系洪通股份员工持股平台,而何心庆持有霍尔果斯投资7.36%的股份。何心庆曾系哈密洪通副总经理。

不仅与“供应商兼客户”或“潜藏”着关系,洪通股份社保缴纳人数还比官方数据少了近400人,或美化报表。此番上市,洪通股份能否“破局”?《金证研》沪深资本组将进一步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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